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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食品药品监督检查

药品开展合规性检查

发布日期:2024-09-09 10:08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为保证药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保持合法合规经营状态,对36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合规性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企业的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计算机系统等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全部规定,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性经营的一次全面性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存放药品,培训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纠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保障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