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合同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17:23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857 | 发布时间 | 2024-12-25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4】31号 | ||
主题词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 | 临政办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建设项目合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政府投资类项目合同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建设单位要逐条仔细审核,特别是关于工期、质量、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要加强风险点控制,确保条款表述清晰、具体,不留歧义空间。
三、合同约定应对各类违约责任明确违约金金额或比例。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要委托司法、审计、财政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进行协助审查,司法、审计、财政及主管部门根据协审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完善。
四、协助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局主要协助审查以下内容:
1、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价一致,合同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
2、合同中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材料暂估价)处理方式是否合规;
3、履约期限是否与中标文件一致;
4、合同中暂列金额是否明确;
5、合同价格形式是否合规;
6、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合规、合同要素是否齐全;
7、合同专用条款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签订;
8、是否约定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及缴纳时间。
(二)财政局主要协助审查以下内容:
1、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2、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
3、是否将执行《临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规[2024]4号)文件列入合同条款。
(三)司法局根据需要安排政府法律顾问,对关于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合同及合同约定中对各类违约责任明确情况从法律方面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五、协助审查流程
(一)建设单位将拟签合同副本送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和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协助审查。
(二)审计局和财政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助审查,将审查建议反馈建设单位。
(三)司法局法制办将建设单位完善后的合同副本委托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四)遇重大或特殊项目可采取相关单位联合会审形式进行协助审查。
六、发现因合同存在缺陷或较大争议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