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临猗县城区道路货车禁行的通告 | ||
[文件文号]: | 临政规【2024】1号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年12月26日 | [状态] : | 长期 |
(临政规【2024】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一)禁行时间、禁行区域内,重中型货车禁止通行;
(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不受上述限制规定。
二、禁行规定
(一)禁行时间
6:00—22:00
(二)禁行区域
涑水街以北(含涑水街,不含丰喜大道),西环路以东(不含西环路,不含华晋大道),峨嵋大道以南(不含峨嵋大道,不含五一路五一北岗以北,不含北环路五一北岗以西),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
三、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及禁行路段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四、不受限制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医疗垃圾运输车辆;
(四)已申领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可到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书面申领,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证);
(五)对车辆宽度、高度超过上述规定尺寸不足10厘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且未对交通造成影响的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以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重在教育提醒企业、车主、驾驶人遵守限行规定。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路线。2023年3月1日临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临猗县城区道路货车禁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