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4-09-14 11:48 来源: 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9-14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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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教体字〔2024〕19号
临猗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每一名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运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对象:本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县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时间: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日—8月6日,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三、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就近划片、免试入园的办法,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一)城区
城区幼儿招生片区划分实行县直园与猗氏公办园双覆盖,其中:
1.县直幼儿园
①县直一园:招收家庭房产在府东府西街以北、东城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区域的在猗氏派出所出生上户的居民子女(不含三坊户籍)。
②东城幼儿园:招收家庭房产在丰喜大道以北、东城路以东区域的在猗氏派出所出生上户的居民子女(不含三坊户籍)及府东街小百大路口至原中医院门口之间路段沿街小区业主子女(不含三坊户籍、不含嶷山路沿街住户)。
③县直二园:招收家庭房产在府东府西街以南、丰喜大道以北、双塔南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区域的在猗氏派出所出生上户的居民子女(不含三坊户籍)、王村户籍子女(出生上户)及合欢街二园以东至双塔南路路口之间沿街小区业主子女(不含三坊户籍)。
④金博雅幼儿园(三园):招收丰喜大道以南、新城路以东小区业主子女。
⑤猗丰示范幼儿园(四园):招收奥运花园和奥运福园小区的业主子女及家庭房产在西环路以西的在猗氏派出所出生上户的居民子女(不含翟村、里寺户籍)。
⑥猗丰示范园西城分园(四园分园):招收西环路以西除奥运花园和奥运福园以外的小区业主子女及家庭房产在西环路以西的在猗氏派出所出生上户的居民子女(不含翟村、里寺户籍)。
⑦实验幼儿园(五园):招收丰喜大道以南、新城路以西及合欢街以南、双塔南路以东、东城路以西小区业主子女及关元村户籍子女(出生上户)。
驻运武警支队、现役军人、英烈、因公伤残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在任一县直幼儿园报名。
2.猗氏城区幼儿园
猗氏城区公办园招生保障对象为: ⑴本乡镇服务区村户籍子女; ⑵在本园服务区内购房且父母一方务工手续齐全、经商手续齐全的人员子女;⑶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半年以上《居住证》人员子女。
以上三类保障对象录取完后若有空余学位,可依次接收以下非保障对象报名,额满为止:⑴服务区内购房手续齐全的居民子女;⑵经商、务工手续不全的人员子女。
猗氏公办园片区划分及民办幼儿园服务对象详见《猗氏中心校幼儿园招生方案》和各园《招生简章》。
- 农村
农村幼儿园按照本乡镇中心校划分的片区有序招生,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公、民办幼儿园跨乡镇招生,如确因布点问题需要跨乡镇招生的,由接收园所在中心学校于7月22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备案后,方可纳入招生范围。
五、招生计划
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今年核定的轨制进行招生,严禁超轨制、超班额招生(城区公办园和乡镇中心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 县直幼儿园所有报名幼儿须提供:①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家庭房产证明(与户口簿一致)。
驻运武警支队、现役军人、英烈、因公伤残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须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父母军人、消防人员相关身份证明;
部分县直园特定路段小区业主除以上3种材料外,还须提供近一年的物业相关收费凭据;
王村、关元村户籍幼儿除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家庭宅基证(与户口簿一致)和村委会证明原件。
2. 猗氏城区公办园务工、经商人员除提供:①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在本服务区居住的相关证明、④一年以上的工伤保险单或基本养老个人帐户单4种材料外,务工人员还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务工备案表及与劳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须提供与户口簿一致的营业执照。
七、招生进程安排
1.提前公告
各中心校根据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招生指导意见制定本中心校招生方案、各园制定招生简章,7月23日前经教体局幼教股审核,7月25日前各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招生简章应包括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家长报名所提供的资料等详细内容。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咨询及现场接待工作。
2.报名、审查、录取时间与流程
(1)县直幼儿园和猗氏公办园采取现场报名、审查、录取。8月1日—8月3日,家长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名,接受初审。
8月4日—8月6日,县直幼儿园和猗氏公办园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8月6号完成录取工作并公示名单。凡在审查过程中不配合调查或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该幼儿录取机会。
(2)其他幼儿园由中心学校按照各自招生方案组织报名、录取。
3.新生体检
妇幼院参照适龄幼儿户籍人数提前安排好各园体检日程,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各幼儿园要提前向家长做好宣传,录取结束后,由监护人持幼儿园介绍信,带幼儿按妇幼院安排的时间、地点体检,秋季开学时,新生持体检合格证入园。
八、工作纪律与要求
各中心学校和各幼儿园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依据教体局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幼儿园招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中心学校和幼儿园要科学安排,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2.加强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园招生政策的宣传,《招生简章》公告之后,要在幼儿园设立咨询接待组,园领导带班、教师参与,热情耐心接待群众咨询。
3.精心组织实施。各幼儿园要树立服务意识,在招生期间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现象。
4.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轨制、班额。幼儿园班额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人数。幼儿园此项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需优先解决中、大班超班额问题,存在超班额的幼儿园严禁接受转入生及托班生。凡有私自扩大规模招生、提前招生、跨乡镇招生等违规行为的公办幼儿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幼儿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降低其补助标准、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园许可证等处理。
5.严格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
6.严格责任追究。各幼儿园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红线”意识,各参与招生的人员要严格把关,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对举报或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
1.2024年临猗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2.2024年临猗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3.2024年临猗县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基本情况
临猗县教体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