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08:37 来源: 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职业中学: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23〕155号)以及《临猗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字〔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范围
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期
资助对象: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临猗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字〔2023〕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实施方案,确定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方案需经校委会讨论,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2.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手段开展资助政策宣传,使学生、家长对资助条件、资助程序、资助金额等资助政策掌握熟知。
3.各校长要成立专门机构,亲自抓、负全责,吸收家长代表参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通过进村入户等多种调查方法,切实做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评审过程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走访调查相关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4.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4)、摸底调查、学生评议、班级审核、校级复核、张榜公示(附件2)等程序开展评审认定工作。(注意:无需出具村委会和乡政府贫困证明,除了脱贫稳定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学生、边缘低保和城乡低保无需调查;民政局认定的无人抚养儿童、其他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也无需调查,但是得提供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详细描述,同时附资助系统截图;对于其他困难类别的学生都必须调查,并附学校调查表),此项工作由学校开展,并附贫困证明材料、调查表及调查照片,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最后按要求写出评审报告[格式参照(附件3)],然后由学校填写《2024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花名表》(附件5)统一序号进行上报。
5.以学校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受助学生名单,并将研究讨论情况详细记载形成会议记录。
6.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逐月增减,确定受助学生需在学校代发户银行开设中职资助银行卡,并提供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卡复印件、最新客户回执单和相关的贫困证明,由学校统一编号存档。学校直接打卡到账后,由包联教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组织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到账情况。
7.在评审过程中,任何学校不得照顾关系户,不得将贫困资助评审与学习成绩挂钩,不得平均分配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县财政局、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监督抽查,对于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助学金款项,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各校要认真填写以下有关材料并于3月22日前上报:
①本校实施方案;
②评审报告(附件3)
③公示照片、公示名单(附件2)
④《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⑤《2024年春季受助学生花名表》(附件5)统一序号。
⑥《2024年春季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表》
注意:①注意:①---④报回资料A4纸打印(加盖公章,教育局、学校各一份),同时提供纸质,无需电子版;⑤和⑥纸质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至lyzzzx@163.com
附:
1.2024年春季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表
2.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公示名单
3.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贫困补助评审报告
4.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5.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花名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