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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临猗县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24-02-14 16:25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保障节日市场安全稳定,2月14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翟继奎带领第五督导检查组对临猗县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在临晋元代县衙景区、临晋天源超市、临晋小冰烧烤店、国大药房桑泉店,督导组重点检查了景区门票是否明码标价、停车收费是否规范、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价格公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操作加工、液化气罐和商用灶具的安全使用情况等方面内容,查看了标签标识、计量器具、明码标价、执业药师在岗、药品储存、处方药销售情况等,并详细了解节日期间的果蔬、米面油、肉奶等重点品种的物价信息,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

  督导组强调,经营主体要切实按照《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文明景区形象;要规范价签标识,不仅要明示商品价格,价签价目齐全,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安全责任,主动排查食品、药品风险隐患,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义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切实拧紧节日期间的“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