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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10:56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并银发【2020】年3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的通知》(运财金【2023】36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县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积极申请办理: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10类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且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其他城乡劳动者,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职工超过100人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申请额度由经办银行确定。
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经经办银行认可,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
利率: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50%贴息。对逾期、展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三、所需材料
(一)、个人、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的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需提供: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表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表
3、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其中集中标注所吸纳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
4、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
5、企业与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地点
临猗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人社大楼415室)
联系电话:0359-4065386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