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16:09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072 | 发布时间 | 2024-03-15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4】6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临政办发 |
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对《临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临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卫健体局主管,县行政审批局实施;将县卫健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县应急管理局主管并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由县公安局主管,县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删去由县公安局主管实施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四、根据《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删去人行临猗支行主管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五、根据《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删去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实施的“船舶国籍登记”。
六、根据《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删去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主管、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认真落实《临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附件:临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详见下方文件)
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