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职业介绍、指导和创业指导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7:04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67号)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度临猗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提交材料
1.《山西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书》(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4.三名人力资源管理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的支付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2023年全年);
5.守法诚信情况证明(全年无违规经营证明)。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总结自查,梳理和分析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2024年3月5日前,形成《临猗县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报告》,纸质版盖章,并连同提交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人社局415室)。
三、检查公示
1.实地检查。2024年3月6日至3月15日,监管部门将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对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2.通报公示。2024年3月15日至3月29日,对实地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列入限期整改和经营异常的机构,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纳入我县社会信用“黑名单”。
联系科室:就业促进股(人社局415室)
联系电话:0359-4065386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