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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镇各项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5 13:28     来源: 七级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七级镇到村工作大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为切实加强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的日常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村官队伍,根据县委组织部印发的《临猗县到村工作大学生管理制度(试行)》《临猗县到村工作大学生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到村工作大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一、工作制度

  1.到村工作大学生要自觉接受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村两委的管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每位到村工作大学生要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自觉协助本村完成文字材料及各种电子影像的整理留存。

  3.按时做好机关签到签退,下入村写好报备,具体到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限。

  4.不定期对日常工作上班情况进行查岗,通过微信视频、时光相机等多种方式抽查,无故不在岗,发现一次记录在案;发现两次自我检讨;发现三次移交纪委处理。

  5.对不遵守《临猗县到村工作大学生管理制度(试行)》《临猗县到村工作大学生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对于无故脱岗、作表现差、群众认可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习制度

  1.到村工作大学生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在新农村建设方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增强为农村群众服务的能力。

  2.学习党纪法规,知敬畏守规矩。定期由镇党委副书记对村官队伍集中谈、个别谈,掌握思想动态,解决工作难题。

  3.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一是组织专题讲座,邀请镇政府各站所负责人专业授课,镇领导班子经验分享;二是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到村工作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参加干群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改进工作。四是到村工作大学生之间开展相互交流,共同学习。

  4.记好学习笔记,每月展评一次。

  三、会议制度

  1.每周一准时参加机关和到村工作大学生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计划。

  2.每周准时参加集中学习日,有其他工作任务提前调整好,确保全员参与。

  3.每月开展一次经验交流,分享个人对基层工作的认识和自身存在不足的反思。

  四、日志管理制度

  1.每日撰写工作日志和民情日志。

  2.工作日志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工作、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工作经验总结工作体会

  3.民情日志内容主要包括村情档案、脱贫户、五保户、慢性病等特殊群体的具体情况。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按期走访,掌握动态,做好记录。

  五、请销假制度

  1.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请假以内经村党组织书记同意,村官管理负责人批准;请假天以上的,村官管理负责人审核,由镇党委书记批准。

  3.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无故不请假,擅离岗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移交纪委处理。

  5.其它参照《临猗县到村工作大学生管理制度(试行)》。

  六、活动培训制度

  1.积极参加村官群体内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发挥个人特长,挖掘创新各种有特色、亮点的活动。

  3.适时组织集中活动,进行开放式学习培训。

  4.各个活动小组要明确职责,开展好各项活动,提高到村工作大学生队伍的凝聚力。

  七、宣传报道制度

  到村工作大学生每个月结合本村工作实际,撰写宣传报道一篇,在主流媒体进行报道,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三重一大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全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经济工作等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重大问题;

    3.发展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干部调整的研究决定;

    5.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6.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

    7.政府机关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等;

    8.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定和奖惩;

    2.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

    3.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4.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

    5.推荐和申报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

    6.其他重要人事工作。

  (三)重大项目

   1.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及其它重要项目安排,如扶贫项目、涉农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等;

    2.政府机关不动产的购置,房屋大修项目安排;

    3.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4.政府机关重大现场会等活动安排;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财政预算的安排建议;

  2.预算调整建议;

  3.年终决算建议;

  4.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满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资金安排;

  5.年终各项奖励资金的安排;

  6.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将大额专项资金拆分支出);

  7.其他大额资金安排。

  二、集体决策议事程序

  (一)会议提请

  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召开前,由分管领导牵头向综合办公室提议,经党委负责人批准后,启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二)会前告知

  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提议人负责准备上会的材料,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三重一大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参会人员。会前,要以书面函邀请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作好发言准备。

  (三)参会人员

  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由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参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

  (四)会议表决

  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提议人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纪委、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提议人分别留存;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记录存档

  指定专人记录会议,会议记录须经每位参会人员签字背书、存档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决策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在办理过程中应向领导班子和纪委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

  1.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2.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3.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四、监督检查

    (一)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四)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人员可提出质询,或向上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级镇机关人员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七级镇机关人员政治理论素质,提升相关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知识领域和能力结构,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打造一流、高效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  参加机关学习的人员范围

  七级镇机关全体人员

  第二条  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近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议和重大部署

  (二)业务知识学习。与工作业务紧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三)专项活动学习。根据上级布置安排的学习专题进行学习。

  第三条  学习方式组织

  学习方式:采取组织领学、专题讨论、个人主题发言、请专家学者作报告、观看学习专题片、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学习质量。

  集中学习:

  1.每周一午进行,由班子成员轮流进行辅导,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特殊情况可进行时间调整。

  辅导内容主要有:二十大精神、党的理论体系和国家相关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央、省、市、县近期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决议和重大部署。上级布置安排的学习专题

  2.开设末讲堂,每举行一次,分别由机关人员和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每年不少于10次。

  授课内容:

  办公室政策性文件、业务相关知识技能集中学习。书法、机关礼仪、道德讲堂等。

  个人自学:

  统一发放学习资料,根据工作情况个人自行安排学习时间,每月撰写不低于1000学习笔记。

  第四条  学习要求

  (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工作、学习与创新结合,通过学习努力使全体同志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全体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并明确专人负责学习的记录和考勤。

  (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

  (四)各分管领导应发挥学习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学习,做好表率,注意检查每位成员的学习情况并负责督促落实。

  第五条  考勤考查

  (一)参加学习的同志要努力克服工学矛盾,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需进行相关内容的补课。

  (二)学习的考勤考查由办公室负责。考查采用平时考查与年度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查由办公室不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年度考查的主要内容为:学习制度和学习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规定的学习内容理解和掌握情况;联系实际改造思想的情况。考勤考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习考勤考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评比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级镇机关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方式

  机关采用签到考勤进行管理,并采取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检查。

  (一)签到时间为早上8:30,签退时间为18:00

  (二)随机抽查。根据单位考勤,由办公室采取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抽查记录交人事备案。

  )明察暗访。由纪委组成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开展。

  第二条  考勤要求

  (一)机关全体人员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原则上在规定签到时间签到并到岗,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室。

  (二)机关全体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签到,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签到的,提前写明外出报备单

  第三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履行好请销假及公差报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代签、电话签到。

    请假手续。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凡上班、因公出差、参加会议书记、镇长同意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时间,均视为出勤。因重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来不及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比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级镇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镇村两级人员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组织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农村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一、班子成员请假经镇党委书记审批。

  二、机关中层干部请假一天分管领导审批,两天及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

  三、机关年轻干部(含到村工作大学生)请假一天经分管领导审批,两天及以上的分管领导后,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

  四、会议请假。因私或因公不能按时参会的人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批,否则视为无故不参会。

  备注:假条统一交回办公室留存

 

 

请示报告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干私活或从事其它活动。

  4.机关站所长要每周主动地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工作,分管领导必须及时向书记、长请示汇报工作。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办公室报经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镇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县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干部下镇包村实行分片管理负责制,全镇共分5个片,片长管理负责,常规工作按包村责任管理,突击性工作由片长统筹安排本片人员。包村干部每月下镇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八项纪律,坚持三严三实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机关人员一律不准吃拿要,违者严肃处理。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执行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自觉付费。不得增加村里负担。

  4.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财务管理制度

  1.党委领导下,实行镇长审批制度,凡涉及工作费用列支,呈报人需经分管领导签附意见后,由镇长审批。

  2.日常机关所有工作开支,事前必须经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3.重大工程及开支,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方可执行。

  4.严格杜绝截留、挪用国家粮补资金、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谁截留、谁挪用、谁负责。

  5.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字迹不清的票据有权拒付,各项工作开支手续要及时进行报批结算。

  6.财务人员要严格现金管理,做到库相符,无借支挪用和白条抵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机关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一楼值班室。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管是带班领导还是值班干部,无特殊况一律不准请假,确有事需要请假的,自行调整,做好换班工作,但必须报值班领导批准

  2.机关值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干部职责为接听并接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通知会议、会前打扫会议室卫生等。

  4.值班干部配合带班领导全权处理当日来信、来访事宜,及时交接来访情况,群众来电来访要及时通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

  5.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不得私自脱离值班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7.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8.当班值班人员电话通知第二班人员按时到岗。

  9.值班人员早830点准时到机关,做好交、接班工作。

  10.值班领导职责

  1)在值班当天处理好机关一切事务,包括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

  3)做好上级来电所安排工作的处理。

  4)管理好本值班的所有人员。

  5)带班领导做好交接工作。

 

 

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1.机关各部门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政所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部门指定专人管护,变动办理交接手续。

  2.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部门管理使用。

  3.各办公室增设沙发桌椅,配备工作必需的大额办公用品,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长批准,并报财政所记入《物资登记簿》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办公室、宿舍一律不准私拉乱接,违者没收并给予罚款。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得体、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接待工作。

  2.党委、政府的接待要提前请示书记或长,经书记或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凭接待卡负责接待;属各站所接待的要提前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请示书记或长同意后方可接待。所有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一律不上烟酒。

  3.严格执行宴请标准。中午就餐标准为每人15元,晚餐标准为每人10元,不得随意超出标准。

 

 

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1.行政执法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出车一律实行派车制,车辆维修保养审验实行申报审批制,车辆安全行驶实行责任追究制。

  2.行政执法车辆的日常管理、调度、加油、维修、保养、安全、审验统一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管理。

  3.派车范围及程序。行政执法车辆是为了保证执法队

  伍日常执法活动的需要。干部职工用车实行派车制,由执法队主管、分管领导通知执法人员按规定时间出车。

  4.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未经安排出车的,均视为违规出车,单位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不予承担出车中的一切责任,并追究人员的相关责任。

  5.执法人员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无论工作还是双休日节假日。因事、因病请假的要将车辆交回保管,不允许驾驶员私自带车或将车辆停在其他地点。

  6.实行定点维修、定期保养。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维修保养,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其他地点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车辆必须定期保养,按照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对车辆进行保养,以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7.车辆维修程序。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保养。维修时工作人员(2人以上)须在现场监督,确保维修保养过程真实,维修保养结束二人共同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8.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注重学习道路交通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术。

  9.执法人员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随时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前应及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要严格按照车辆技术规范操作,爱惜车辆,小毛病及时报修,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驾驶员要承担一定责任。

  10.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交换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车辆停放要注意安全,防止丢失或受损。

  11.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报备制度。公务车辆一律由镇政府加盖公章的封条封存。因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或其他工作需要,需临时启用公务用车的,在履行正常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向镇长纪委书记报备用车情况。同时,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越审批范围,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封存。启用车辆只能用于公务,一律不得夹带、捎带办理私事,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风景区、居民小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机关公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批手续,维护机关公章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

  1.本制度所称机关公章是指党委、政府公章。机关公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按规使用。

  2.分管机关的领导为机关公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使用公章的审批

  1.加盖机关公章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公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关公章。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盖机关公章,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  

  1)镇党委公章使用由党委书记批准;  

  2)镇政府公章使用由长批准;

  3需要以党政名义发文件或其它重要用印还需同时报镇党委书记、长批准。

  三、公章的使用

  1.公章管理人员根据授权使用机关公章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用印内容。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2.使用机关公章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案,并由用印人签字。登记内容主要有:序号、用印材料名称事由、份数、审批领导、经办人、用印人、用印日期及其它特殊情况说明。如使用机关公章无登记的,一切后果由管理公章的人员承担。

  3.机关公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用印要由公章管理人员亲自加盖,或由公章管理人员监督进行。

  4.若需在外使用公章的,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由机关公章管理人员带印外出。在外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公章归还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公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发现私自用印、越权用印或非法用印的,或因不按规定用印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机关公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

  3.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空白纸上加盖机关公章。

  4.机关公章丢失或被窃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级镇信访工作制度

  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以人为本,信访为民,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特制定以下信访工作制度:

  1.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做好登记记录,迅速调查,依法规、按政策秉公处理,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证镇每天都有干部接待来访群众。

  3.为方便群众,信访人可向干部反映问题,受理人可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移交信访案件并负责督促落实。

  4.党政一把手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派人查处,明确责任人,紧急和重要信访事项亲自到场处理。

  5.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到急事急办,一般性问题10日内处理完毕,重要问题30日内处理完毕,特殊复杂问题60日内处理完毕,信访人需处理意见书,应该出具《处理意见书》。

  6.非本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并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

  7.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查,并在30日内向上级提出复议。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集中扫除时间,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五下午开展一次机关卫生集体大扫除,所有机关人员都要自觉参加,认真清扫室内外卫生。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卫生区进行评比打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3.不得在办公室内乱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

  4.刊文件资料等物品要严格管理,不随意乱丢乱放,保持整洁有序。

  5.检查卫生采取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入部门和个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