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级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11:55 来源: 七级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七级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级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应对汛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县防办有关通知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七级镇防汛应急预案》,现将本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七级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七级镇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确保我镇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运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运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临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猗县防汛应急预案》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七级镇辖区内各村、镇直各单位洪水事故。本预案所指的防汛应急,是指在汛期由于连降大雨,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时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活动。
二、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防汛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总 指 挥:郭 鑫(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张晓瑜(分管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谢 武(人大主席)
郭琴琴(党委副书记)
穆晓东(纪检书记)
李 军(武装部长)
王 蕾(副 镇 长)
史芮源(副 镇 长)
张 丽(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周雷峰(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机关全体人员
各镇直单位负责人
各村两委主干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下设小组和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综合协调管理组、防汛抢险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转运组、涑水河监管组、乡镇所在地保卫组、医疗救助组、查灾救灾组、安全联络组等。
1、综合协调管理组及查灾救灾组
组 长:张晓瑜
成 员:刘爱军 宋东红
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排部署各救灾应急组的抢险任务,实施抢救行动,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
2、防汛抢险组
组 长:史芮源、周雷峰
成 员:机关全体人员、应急抢险队
在最快时间内召集应急分队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办公室负责汛情监测,城建站、农电负责灾区供水、供电和城市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抢修排险,制定实施重建规划,水管站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 蕾
成员:李书谦 杨 健
在最快时间内保障抢险所需物资(麻袋、尼龙袋、铁锹、水泵、车辆等)送达抢险一线,并根据险情需要及时调配所需物资;负责灾区人员、抢险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品供应。
4、人员转运组
组长:郭琴琴
成员:张 丽 闫高峰 张平旺
汛情发生后,负责将受灾群众疏散和转运至安全区域(七级小学)。
5、涑水河监管组
组长:李 军
成员:赵国良 宋东红 杨秋序
涑水河作为县防汛重要河段,要确保王肖段涑水河流域河道整洁畅通,责成专人进行河道巡查,时时监测汛期河道行洪御洪能力。
6、乡镇所在地保卫组
组长:张晓瑜
成员:陈立夏 常 君
做好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政府工作正常开展及周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7、医疗救助组
组长:史芮源
成员:李进峰
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抢险一线,随时做好伤员救护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8、安全联络组
组长:王 蕾
成员:岐茂盛 崔行运
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证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负责收集、分析、汇总和报告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工作命令、指令,组织制定具体应急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及后勤服务。
(三)各村,镇直各单位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镇直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成立不少于20人的防汛抢险队,并分为党员先锋队和青年突击队,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组、队、人,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辖区、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
(四)汛期值班制度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五)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1)督促危化品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落实防潮、防水和库房防渗漏措施。对防洪排涝设施要专人监控,加强水灾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
(2)督促道路交通要加强对汛期自用车(含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督促各村要加强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三、洪水预报预警
(一)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24小时降雨量达到25毫米,或24 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二)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应急响应
(一)24小时降雨量25毫米以上防御方案
当24小时降雨量25毫米以上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不涉及人员、财产转移等事宜。指挥部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二)24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防御方案
当24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时,根据我镇防洪工程现状,属超标准洪水。为确保辖区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三)应对措施
发生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四)安置地点
利用镇区有利地形,就地就近向高处转移。安置地点要提前做好准备。
(五)撤离路线
根据撤离去向和数量,各出险地按指定路线撤离,以免造成相互干扰和交通堵塞,影响撤离速度。
(六)后勤供应
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由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灾区和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参加抢险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的食品供应。
(七)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从镇卫生院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巡回医疗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护,同时全力进行监测和消毒,防止各种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八)应急结束
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将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及时归还;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奖惩
(一)奖励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处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七级镇镇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