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子镇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0 10:51 来源: 耽子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市、县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3)1号)及运城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消专委〔2023) 2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消防工作实际,镇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决定部署开展“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 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五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4.果(冷)库。
5.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仓储物流场所等。
(二)重点问题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结合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8个方面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五项十五条重点任务(内容见后)落实情况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 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三、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及措施
1.研究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研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和《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 查(排查)记录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2)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 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在单位醒目位置公开。
(3)对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通过消防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等形式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火灾隐患。
2.组织对用火用电情况和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5)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6)组织对电工、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火灾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 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 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实施。各村委、镇直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彻底整改,做好记录存档,报消防委员会。
2.务必认真负责、从严过细,严格责任追究。在排查治理隐患、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要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隐患和问题,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附件1.耽子镇2023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
2.成立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耽子镇2023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
以“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及“属地管理"原则为要求,现将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应急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2.城建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3.交通运输岗负责人:牵头负责道路运输等领域专项行动;
4.消防岗负责人: 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领域专项行动;
5.企业岗负责人: 牵头负责各工业企业;
6.市场监管岗负责人:牵头负责特种设备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7.畜牧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养殖、饲料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8.果库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各果库、冷库;
9.文旅岗负责人: 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10.生态环境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危险废物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11.联校负责人:牵头负责校园领域专项行动;
12.水务岗负责人:牵头负责水利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13.自然资源岗负责人: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行动;
14.林业岗负责人: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林业企业领域专项行动;
15.各行政村: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
附件2
成立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泽 镇党委书记
张亚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鹏娜 党委副书记
畅丽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范莹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岐红江 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蛟龙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晓静 副镇长
张 洁 副镇长
史国霞 退役军人事务所主任
张 生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景晓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鹏理 应急管理负责人
姚延峰 企业负责人
王 峰 水利负责人
肖文平 畜牧负责人
翟春胜 城建负责人
张钰堃 环保负责人
王飞鹏 自然资源负责人
冯晓燕 民政负责人
贾占奎 交通负责人
柳伟强 农科负责人
朱亚镉 林业负责人
各行政村两委主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负责人王鹏理担任,承担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