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辛乡人民政府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3-06-22 14:58 来源: 北辛乡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第一条 值班人员按党政办公室安排的《政务应急值班表》做好值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
第二条 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值夜班保证在镇政府机关住夜,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次日上午8:00-8:30,值班期间应处理好当班接访、卫生、电话接听及重要事项的上传下达等事务。突发事件按照《北辛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北辛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严格执行,及时处置和报告。
①接待来客,值班人员要主动询问、耐心倾听、正确引导,并做好来客登记。言谈举止礼貌大方,不得做出有损党委政府形象的行为。
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室及领导办公室的卫生。
③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应守,不得出现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接听电话要注意礼貌用语、详细记录来电主要内容并传达至相关人员。
④通知会议及重要事项时,要做好记录并向交办领导反馈通知情况。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职责分工,对当天值班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四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是: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第五条 严守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登记本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拍照、复印等。
第六条 值班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加强民情沟通,及时提供便民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不得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