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角杯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7-29 17:31 来源: 角杯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角杯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目 录
( 一)角杯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二)角杯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三) 角杯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四) 角杯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五)角杯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六) 角杯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七) 角杯镇农业农村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八) 角杯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九) 角杯镇卫生计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十)角杯镇环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十一)角杯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十二) 角杯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十三) 角杯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一) 角杯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 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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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 动 |
依申请 公开 |
县 级 |
镇、村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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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信息 |
镇简介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 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 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 公开条 例》 |
信息 形成 (变 更) 20 个工 作日 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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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镇法定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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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分工 |
党政办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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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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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办公室 |
名称、职能、办公地址、负责 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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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
名称、概况、负责人、联系方 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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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
工作制度 |
党政办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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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计信息 |
人 口统计 |
辖区内的人 口数量、年龄结 构、分布等 |
统计岗 |
政府门户网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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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统计 |
辖区内经济作物、农作物的面 积、产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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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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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统计 |
辖区内大中小企业的数量、规 模、营业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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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项目 建设 |
项目规划 |
辖区内项目规划、招商引资等 |
规划岗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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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进 情况 |
各项目营业执照、土地手续、 立项手续 、环保手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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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突发公共 事件 |
应急预案 |
《角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 、《 角杯镇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其他应急预案 |
应急岗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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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 |
上级发布的汛情、天气等各项 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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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情况 |
各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 处理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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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服务 清单 |
便民服 务事项 |
涉及到的公共服务 事项 |
便民服务中 心 |
政府门户网 站; 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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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及申 请资料 |
办理各项公共服务的具体流 程、 申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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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角杯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 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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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 业务 |
政策 法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 法》 省市县配套政策法 规文件 |
《 信 息 公 开 条例》及相关 规定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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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监督 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 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 电话 |
《 信 息 公 开 条例》及相关 规定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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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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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最低 生活保障工作的意 见》 、《最低生活保 障审核审批办法(试 行) 》、省市县配套 政策法规文件 |
《 信 息 公 开 条例》及相关 规定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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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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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 件、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申请材料、办理 流程、办理时间、地 点、联系方式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改 进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工作的意见》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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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 关信息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改 进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工作的意见》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公示 7 个工作日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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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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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 关信息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改 进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工作的意见》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 工 作 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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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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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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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健 全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 困人员认定办法》的 通知、民政部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健全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制度的 意见》 的通知、省市 县配套政策法规文 件 |
《 信 息 公 开 条例》及相关 规定 |
制定或获取 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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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 办理条 件、救 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 办理流 程 、办理时间 、地 点、联系方式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健 全 特 困 人 员 救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 、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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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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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 关信息、终止供养名 单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健 全 特 困 人 员 救 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 、 芮 城 县 民 政 |
制定或获取 信 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公示 7 个工作日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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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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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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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 关信息 |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健 全 特 困 人 员 救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 、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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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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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 救助 |
政策 法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的通知》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临时救 助工作的意见》 、省 市县配套政策法规 文件 |
《 信 息 公 开 条例》及相关 规定 |
制定或获取 信 息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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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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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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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 件、救助标准、申请 材料、办理流程、办 理时间、地点、联系 方式 |
《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建 立 临时救助制 度的通知》 、 临猗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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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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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审核 审批 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 象名单、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
《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建 立 临时救助制 度的通知》 、 芮 城 县 民 政 局 相 关 政 策 法文件 |
制定或获取 信息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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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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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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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残疾 人补 贴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 件、申请材料、办理 流程、办理地点、咨 询电话 |
《 政 府 信 息 公开条例》 、 《 残 疾 人 保 障法》 |
获取信息之 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按季度公示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服务中 心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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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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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审 核 审 批 信息 |
办理事项 、办理条 件、申请材料、办理 流程、办理地点、咨 询电话、残疾人补贴 对象名单 |
《 政 府 信 息 公开条例》 、 《 残 疾 人 保 障法》 |
获取信息之 日 起 10 个工 作日内,按 季度公示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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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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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 角杯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 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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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保 险参保 信息维 护 |
个人基本信息 变更及新增录 入 |
事项名称、办理材 料、办事方式、办 理时限、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例》 、《社会保 险法》 、《社会保 险 费 征 缴 暂 行 条 例》 |
公开事项信 息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7 个 工作 日 内 公开 |
角杯镇 人社岗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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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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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社会保 障卡服 务 |
社会保障卡申 领 |
事项名称、办理材 料、办事方式、办 理时限、结果送达、 办事时间、办理机 构及地点、咨询查 询途径 |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例》 、《社会保 险法》 、《人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于印发〈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障卡管理办法〉 的 通知》 |
公开事项信 息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 个 工作 日 内 公开 |
角杯镇 人社岗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
√ |
|
√ |
|
√ |
√ |
3 |
|
社会保障卡启 用 |
事项名称、办理材 料、办事方式、办 理时限、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例》 、《社会保 险法》 、《人力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于印发〈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障卡管理办法〉 的 通知》 |
公开事项信 息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7 个 工作 日 内 公开 |
角杯镇 人社岗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
√ |
|
√ |
|
√ |
√ |
4 |
社会保 障卡服 务 |
社会保障卡密 码修改或重置 |
事项名称、办理材 料、办事方式、办 理时限、办事时间、 办理机构及地点、 咨询查询途径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社会保险 法》 、《人力资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印发〈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障 卡管理办法〉 的通 知》 |
公开事项信 息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10 个 工作 日 内 公开 |
角杯镇 人社岗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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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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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社会保障卡挂 失与解挂 |
事项名称、办理材 料、办事方式、办 理时限、结果告知、 办事时间、办理机 构及地点、咨询查 询途径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社会保险 法》 、《人力资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印发〈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障 卡管理办法〉 的通 知》 |
公开事项信 息形成 或变 更之 日起 20 个 工作 日 内 公开 |
角杯镇 人社岗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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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 角杯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 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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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服 务业务 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 年 人 补 贴 名称 (高龄津贴 、养老 服务补贴 、护理补 贴等) ;各项老年 人补贴依据; 各项 老年人补贴对象; 各项老年人补贴内 容和标准; 各项老 年人补贴方式; 补 贴申请材料清单及 格式; 办理流程 、 办理部门 、办理时 限 、办理时间 、地 点、 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 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 补贴政策之 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 网站 ■村公 示栏 |
√ |
|
√ |
|
√ |
√ |
(五) 角杯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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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 项 |
二级事 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 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征地前 期准备 |
拟征收 土地公 示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明 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 并予以公开。包括拟 征收土地用途、位置 和范围、征地补偿标 准和方式以及拟征收 土地的原用途管控 (不得抢栽、抢种、 抢建等有关规定) 。 |
《 国 务院 关于 深 化改 革严格土地 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 征收土地工作 时,在村公示栏 公开。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村公 示栏 |
|
√面向拟 征收土地 的村集体 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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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征地组 织实施 |
征地补 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 表。 |
《土地管理法》 、 《政府信 息公开 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 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内公开。公 示结束后,转为 依申请公开。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村公 示栏 |
|
√面向拟 征收土地 的村集体 成员 |
√ |
|
|
√ |
3 |
征地补 偿费用 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 证,可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 息公开 条例》 、《征收土 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 后,可依申请公 开。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村公 示栏 |
|
√面向拟 征收土地 的村集体 成员 |
√ |
|
|
√ |
(六) 角杯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 项 |
二级事 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众 |
主 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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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条件与 标准 |
农村危 房改造 对象申 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 请条件、农村危房等 级评定相关标准、农 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标准、农村危房改造 竣工合格标准 |
《政府信 息公开 条例》 、《住房城 乡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农村危 房改造脱 贫攻 坚 三年行动方案〉 的 通知》 等相关政策 文件规定 |
公开事项形成 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村公 示栏 |
√ |
|
√ |
|
|
√ |
2 |
对象认 定 |
危房改 造户认 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 序 |
《政府信 息公开 条例》 、《住房城 乡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农村危 房改造脱 贫攻 坚 三年行动方案〉 的 通知》 等政策文件 规定、省市相关政 策文件规定 |
公开事项形成 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村公 示栏 |
√ |
|
√ |
|
|
√ |
3 |
对象认 定 |
认定结 果 |
危房改造户名单 |
《政府信 息公开 条例》 、《住房城 乡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农村危 房改造脱 贫攻 坚 三年行动方案〉 的 通知》 等政策文件 规定、省市相关政 策文件规定 |
公开事项形成 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便民 服务中 心 ■便民 服务站 ■村公 示栏 |
√ |
|
√ |
|
|
√ |
(七) 角杯镇农业农村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 级 事 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群 众 |
主动 |
依申 请公 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农业农村服 务 业 务 办 理 |
粮食直补 |
粮食直补农 户名单 |
《信息公开条例》 及芮 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 文件规定 |
公开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角杯镇人民 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村公示栏 |
√ |
|
√ |
|
√ |
√ |
(八) 角杯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 级 事 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 动 |
依申 请公 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财 政预决算 |
政府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 ①收支总体 情况表。②收入总体情况表。 ③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 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预〔2016〕 143 号) 等法律法规和 文件规定 |
县政府网站 及时公开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 站 |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①财政 拨款收支 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情况 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情况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情况表。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 开到功能 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 基本支出 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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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 出表按“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 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 目。 |
|||||||||||||
2 |
财 政预决算 |
政府决算 |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部门 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 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 等情 况。 |
《预算法》 、《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 操作规程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规定 |
县政府网站 及时公开 |
角杯镇 人民政 府 |
■政府网 站 |
√ |
|
√ |
|
√ |
√ |
(九) 角杯镇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 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县级 |
镇、村 级 |
||||||
1 |
卫生计生 |
社会抚养 费 征收 |
办事指南,包括: 受理 地点及时间、违法生育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 口与计划生 育法》第四十一条 《山西省人 口和 计划生 育条例》 第十一条、第 十 二条第四十八条 《山西省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 法》 第三条 《流 动人 口计划生育 工作条例》第十六 条第十五条 第二 十三条 |
信息形 成或 变 更之日 起 20 个 工作日 内 |
角杯镇 卫计岗 |
政府网 站 公开 查阅点 便民服 务中心 |
√ |
|
√ |
|
√ |
√ |
生育登记 服务 |
办事指南,包括: 受理 地点及时间,受 理条 件、申请材料,办理流 程,咨询方 式,监督 投诉方式,收费标准及 依据。 |
√ |
|
√ |
|
√ |
√ |
||||||
再生育子 女审批 |
办事指南,包括: 受理 地点及时间,受 理条 件、申请材料,办理流 程,咨询方 式,监督 投诉方式,收费标准及 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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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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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工作监督 检查 |
1.检查阶段责任 2.处 置阶段责任 3.信息公 开阶段责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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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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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 角杯镇环保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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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 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镇级 |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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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保 |
农业环境和自 然生态环境监 督管理 |
1.宣传教育责任; 2.监督检查责任; 3. 制止上报责任; 4.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涉 及本项权力 应履行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第 二十八条 第 二 十九条 第三十三 条 |
信息形成 或 变更之 日起 20 个 工作 日内 |
角杯镇 环保岗 |
政府网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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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角杯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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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 项 |
二级事 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 开 |
县级 |
镇、村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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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 产 |
隐患及 安全管 理 |
1.重大隐患排查情况、 检查和巡查发现 的问 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举报 电话 (12350) |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 开 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 或 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 内 |
角杯镇 应急岗 |
政府网 站 公开 查阅点 政务服 务中心 便民服 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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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 产预警 提示信 息 |
1.气象及灾害预警信 息 2.不同时段、不同领 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微信群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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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 息 |
1.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动态 |
政府网 站 公开 查阅点 政务服 务中心 便民服 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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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角杯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 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 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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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 项 |
全社会 |
特 定群 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县级 |
镇、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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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治服务 |
法治宣 传教育 |
1、法律法规资讯; 普法动态资讯。 2、 辖区内法治阵地建 设信息及法治文化 作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 发,中央宣传部、司法 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 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 年规划(2016——2020 年) 》、山西省“七五 ” 普法规划 |
20 个工 作日 内 |
角杯镇 司法岗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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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 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平台、网络平台、法 律热线等咨询服务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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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 律服务 平台 |
1、公共法律服务平 台建设相关规定。 2、大王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及村公共法 律服务站的具体地 址。 3、12348 公共 法律服务热线电话 4、中国法律服务网 和山西省法律服务 网的网址。 5、三天 平台提供的公共法 律服务事项清单及 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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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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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角杯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 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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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 公开 |
县级 |
镇、 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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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文化服 务 |
公共文化 机构免费 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 间 3.机构地址 4.联 系电话 |
《公共文化服 务保障法》《政 府信息公开条 例》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 进全国 美术 馆、公共图书 馆、文化馆 (站) 免费开 放工作的意 见》 《文化馆 服务标准》 《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角杯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 成或 变 更之日 起 3 个 工作日 |
角杯镇 文化岗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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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 群众文化 活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 间 3.机构地址 4.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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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辅 导、演出、 展览和指 导基层群 众文化活 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 间 3.机构地址 4.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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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 展览、讲 座、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 间 3.机构地址 4.联 系电话 |
《非物质文化 遗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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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 化遗产展 示传播活 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 间 3.机构地址 4.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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