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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3 10:14     来源: 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职业中学: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22]121号)以及《临猗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字[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资助标准及范围

资助标准: 1000/生.学期

资助对象: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临猗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字[2023]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实施方案,确定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方案需经校委会讨论,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手段开展资助政策宣传,使学生、家长对资助条件、资助程序、资助金额等资助政策掌握熟知。

3.各校长要成立专门机构,亲自抓、负全责,吸收家长代表参与,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通过进村入户等多种调查方法,切实做好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评审过程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走访调查相关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4.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4、摸底调查、学生评议、班级审核、校级复核、张榜公示(附件2),开展评审认定工作。(注意:无需出具村委会和乡政府贫困证明,除了已脱贫稳定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外,其他类别都必须调查),此项工作由学校开展,并附贫困证明材料、调查表及调查照片,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最后按要求写出评审报告[格式参照(附件3]然后由学校填写《2022年秋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花名表》(附件5)统一序号进行上报。

5.以中心校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受助学生名单,并将研究讨论情况详细记载形成会议记录。

6.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逐月增减,确定受助学生需在邮政银行开设中职资助银行卡,并提供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银行卡复印件、最新客户回执单和相关的贫困证明,由学校统一编号存档。由学校直接打卡到账后,组织学生签字确认。

7.在评审过程中,任何学校不得照顾关系户,不得将贫困资助评审与学习成绩挂钩,不得平均分配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县财政局、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监督抽查,对于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助学金款项,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各校要认真填写以下有关材料并于10月22日前上报:

①本校实施方案;

②评审报告(附件3

③公示照片、公示名单(附件2)

④《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⑤《受助学生花名表》(附件5)统一序号。

⑥《2023年秋季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表》

注意:①---④报回资料A4纸打印(加盖公章,教育局、学校各一份),同时提供纸质,不需要电子版;⑤纸质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⑥纸质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⑤和⑥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发至lyzzzx@163.com

 

  

202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