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0-10 15:45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635 | 发布时间 | 2023-10-10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函【2023】30号 | ||
主题词 | 国土资源、能源 | 体裁 | 临政函 |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临猗分局:
你单位《关于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已收悉,经2023年9月25日临猗县第三次土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临猗县人民政府征收临猗县牛杜镇东水南村的38035.83平方米(合57.05亩)国有统征土地划拨给你单位,作为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你单位还需到临猗县自然资源局缴纳1470833元耕地开垦费。
二、你单位要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做好扎尺放线,按规划加快项目实施。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使用土地,及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