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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临政函和临政办函

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晋M10214等10辆专用校车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9-04 17:17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541 发布时间 2023-09-04
发布机构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临政函【2023】23号
主题词 科技、文化、教育 体裁 临政函

临猗县教育局:

  你局递交的《关于对临猗县五所民办幼儿园10辆专用校车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临教函字[2023]38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猗县七级镇七级幼儿园、临猗县七级镇留尚幼儿园、临猗县临晋镇临晋幼儿园、临猗县角杯镇新星幼儿园、临猗县孙吉镇蔡村幼儿园等五所民办幼儿园车牌号码为:晋M10214、晋M08583、晋M47225、晋M52414 、晋M46766、晋M47087、晋M46100、晋M29655、晋M36173、晋M36103等10辆专用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车辆强制报废日期。

  二、你局和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