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临猗县城区道路货车禁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10:07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219 | 发布时间 | 2023-04-23 | ||
发布机构 |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临政发【2023】5号 | ||
主题词 | 交通 | 体裁 | 临政发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货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一)禁行时间、禁行区域内,重中型货车禁止通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不受上述限制规定。
二、禁行规定
(一)禁行时间
6:00—22:00
(二)禁行区域
丰喜大道以北(不含丰喜大道),西环路以东(不含西环路),峨嵋大道以南(不含峨嵋大道,不含五一路五一北岗以北,不含北环路五一北岗以西),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
三、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域及禁行路段通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四、不受限制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市政工程车、医疗垃圾运输车辆;
(四)已申领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通行证可到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书面申领,也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证);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
本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路线。
特此通告。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