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辛乡人民政府 关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2-08 12:56 来源: 北辛乡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群众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运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临猗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是北辛乡管辖范围内工贸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爆炸、火灾、高炉垮塌、中毒等突发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乡应急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扩大响应级别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企业从业人员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导、协调冶金等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事故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培训教育、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乡工贸行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乡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领导组组长为党委书记、政府乡长,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副乡长。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援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
(二)综合协调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党政办
主要职责:承担全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乡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区级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负责乡安委会与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联系,传达乡安委会领导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协调指挥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乡安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乡安委会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乡安委会有关决定事项和乡安委会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乡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北辛乡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及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协调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事故救援救护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交管站、交警队,执法队,城建办,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应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责,成立相关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和承担应急保障任务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专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各相关部门在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如下:
(1)应急办负责全乡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配合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根据报警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专家到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②到达现场后,要了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特性、危害程度、可能导致的后果。与现场专业人员、救护人员和专家制定营救方案。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危险的人员。
③组织相关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划定警戒区,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将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电话或传真报县应急局、乡政府应急办,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安委会。
④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应急行动组,各组根据职责,各司其责。
⑤救援过程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为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好准备。
⑥救援过程中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伤及范围,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⑦就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在救援的同时,组织抢修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等设施,为恢复做好准备。
(2)企业办是全乡工贸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乡工贸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全乡工贸行业企业露天开采过程中使用的火工品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自然资源所负责全乡工贸行业企业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5)交管站、交警队负责全乡工贸行业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全乡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7)交警队、乡派出所消防部门负责全乡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8)乡卫生院负责全乡工贸行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伤员救治。
4、后勤保障组
成员单位: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所、事故发生地所在村。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救护组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临时用电、用气、用水,做好电力、水源的管制和确保社会稳定。
5、事故调查组
成员单位:乡纪委、乡工会、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方案。
6、维稳工作组
成员单位:乡综治办、乡企业办、乡司法所、乡民政所、事故所在村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消除灾害恐慌心理,安抚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般以上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报告及报警
各村、各部门在接到一般以上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或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党政办值班人员、乡长以及分管安全的副乡长。
(二)下达指令
在接到一般以上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由乡领导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和要求,由办公室传达指令,并调度各相关救援救护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通知派出所出动警力保障救援路线畅通,以及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三)实施救援抢险
救援救护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和救援器材赶到现场,由救援救护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四)后勤援助
后勤保障组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电力和交通的管制,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临时用水、电,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抢救伤员,尽快转送医院抢救,迅速核实死伤人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将伤员抢救及善后处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五)现场清理
各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征求事故调查组的意见后,下达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的指令,清理事故现场,派出所撤除警戒,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四、救援人员、器材、培训、演练
(一) 救援救护组以及后勤保障组应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一支训练有素的、精干的抢险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组人员名单应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救援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应负责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抢险知识的教育培训。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营救知识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实行定期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安全专题讲座。
(三)救护组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和各行业的特点,提前做好抢险救援所需的车辆(包括车辆、救生器材、防毒、防暴器具)等的准备工作,保障随时调用。各专业组应将救援救护器材登记造册报党政办备案。
(四)为保障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组要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和协调单位参加的模拟演练,大型模拟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次。
五、监督检查
乡安委办负责对各专业救援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器材落实情况,以及救援人员的培训、救援演练等主要工作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和考核
(一)各抢险施救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可根据事故发生地及事故的性质和工作量大小作相应调整。
(二)各村、乡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把预防工贸行业的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要忙而不乱。
(三)各村、乡级各部门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为切实加强对工贸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将工贸行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年终考核一次。
七、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安委办负责解释。
(二)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辛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