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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上乡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2-05 12:24     来源: 庙上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乡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1.             、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乡、村、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乡总体应急预案。乡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乡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乡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乡政府相关站所和乡直有关单位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乡直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乡党委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副乡长

  成员单位:应急管理、企业、水利、派出所、交警队、畜牧、城建、环保、能源、自然资源、民政、交通、农业农村、林业、果业、信访、人社、市场监管、农电、交通、卫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副乡长担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负责人担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预测、预警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乡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乡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乡政府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二)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乡政府,乡政府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应急部门的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指挥与协调

  乡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乡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乡有关部门和乡直各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二)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乡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应急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各村、企(事)业单位、乡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乡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乡村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报临猗县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审,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应及时修订完善。

  (三)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庙上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