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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猗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5 15:32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2-08-05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我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16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西省饲料产业“南北互补、粮草兼顾、农牧循环”模式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22]5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2]14号)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2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0.47(南北互补模式0.19)万亩、完成全株玉米青贮收贮量不低于12408吨。

  (二)补助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项目实施过程中,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主体,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环节。

  (四)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4.32万元。

  (五)补助标准:每亩补贴不超过150元(每亩不低于2.64吨或3.3立方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本县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二)规模标准:养殖场常年存栏为牛存栏≥50头、羊存栏≥200只。

  (三)申报条件: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土地使用手续、环评手续、山西省畜牧大数据平台注册用户。

  三、申报程序

  1、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临猗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编制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2、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平面布局图、土地手续、环评手续等资料,经乡镇畜牧兽医站考察审核通过后,上报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复查。

  3、考察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开公平、择优择强”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申报期限

  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于粮改饲项目工作任务量大、实施期短、季节性强,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重视、及时申报。

  联 系 人:张国鹏   谷  丽

  联系电话:0359-4023544 

临猗县粮改饲项目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