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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4期

发布日期:2021-12-06 10:53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42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大类,结果412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中小芹菜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7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铅(以 Pb 计)。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食用农产品中短豆芽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 呤(6-BA)、亚硫酸盐(以 SO2计)4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食用农产品中鸡蛋1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金刚烷胺、甲硝唑、地美硝唑、磺胺类(总量)7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食用农产品中精品香蕉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吡虫啉5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吡虫啉。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食用农产品中大芹菜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7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鲜土豆粉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6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粮食加工品中花卷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4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淀粉及淀粉制品中凉粉1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3项指标,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合格样品412批次,具体为:

  1、饼干7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项目指标。

  2、餐饮食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 B1、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胭脂红、柠檬黄等项目指标。

  3、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 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甲胺 磷、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茚虫威、毒死蜱、唑虫酰胺等项目指标。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等项目指标。

  5、蛋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 山梨酸计)等项目指标。 

  6、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霉菌和酵母等项目指标。

  7、豆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 Al 计)、铅(以 Pb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氯蔗糖等项目指标。

  8、方便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指标。

  9、蜂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指标。

  10、糕点24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项目指标。

  11、罐头8批次,检验项目为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项目指标。

  12、酒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铅(以 Pb 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等项目指标。

  13、冷冻饮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力甜、糖精钠(以糖精计)、脂肪等项目指标。

  14、粮食加工品34批次,检验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B1、赭曲霉毒素 A、玉米赤霉烯酮、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镉(以Cd计)、苯并[a]芘、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等项目指标。

  15、肉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总砷(以 As 计)、氯霉素、酸性橙Ⅱ、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 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 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等项目指标。

  16、乳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酸度、脂肪、乳酸菌数、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酵母、非脂乳固体、商业无菌等项目指标。

  17、食品添加剂1批次,检验项目为砷(以As计)等项目指标。

  18、食糖3批次,检验项目为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蔗糖分等项目指标。

  19、食用农产品218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 Cd 计)、克百威、氧乐果、铅(以 Pb 计)、吡虫啉、噻虫嗪、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噻虫嗪、灭蝇胺、水胺硫磷、涕灭威、乙酰甲胺磷、丙溴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多菌灵、嘧菌酯、戊唑醇、吡唑醚菌酯、腈苯唑、己唑醇、甲胺磷、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金刚烷胺、甲硝唑、地美硝唑、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甲氧苄啶、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金刚烷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铬(以 Cr 计)、赭曲霉毒素 A、吡虫啉、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溴氰菊酯等项目指标。

  2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极性组分、乙基麦芽酚等项目指标。

  21、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指标。

  22、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等项目指标。

  23、水产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 Pb 计)等项目指标。

  24、水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项目指标。

  25、速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项目指标。

  26、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 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指标。

  27、调味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 Pb 计)、罗丹明 B、苏丹红 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 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化钠、钡(以 Ba 计)、碘(以 I 计)、总砷(以 As 计)、镉(以 Cd 计)、总汞(以 Hg 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 亚铁氰根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沙门氏菌、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 B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等项目指标。

  28、饮料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二氧化碳气容量、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指标。

  备注:

  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铝主要是在制作凉粉、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粉丝、粉条、凉粉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所致。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长期过量食用可致食源性疾病。

  2、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

  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防腐剂超范围使用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3、铅(以 Pb 计)

  铅是一种慢性毒物,具有蓄积性,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明确了铅在该类食品中的最大允许限。不合格主要原因有可能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生产设备、包装迁移造成。

  4、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5、甲硝唑

  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的可食组织中均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6、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7、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临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合格食品抽检明细表.xlsx

  3.不合格食品抽检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