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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10:04     来源: 临猗县人民政府,临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政策解读:临猗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图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年。临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工作机构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是依法治县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组织协调职能。机构改革后,其工作职能由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负责,该股室核定编制只有2人,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影响了依法治县工作质量和进度。5月份,在县委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县编办下发临编办发〔2020〕21号文件,为县司法局增加2名事业编制,用于加强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工作力量。

  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组建了由各乡镇、县委各部门、政府各组成局,80余家单位组成的“临猗依法治县工作群”,确保依法治县办各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各单位,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定期向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工作,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效开展。县委县政府今年分别就法治政府督查和“七五”普法总结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三是完善法治工作领导负责制。认真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工作清单制度。通过制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将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评,保证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

  四是严格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年,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迎接好省、市法治政府督察。县委依法治县办成立专门工作督导组,深入全县58家单位和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对照、座谈问询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摸底,及时发现了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督察工作完成后,依法治县办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部分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了《工作整改意见函》,较好的推动了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

  二、深化审批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在法律框架内,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突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一帮到底”三大环节;健全“帮办代办”、“服务动态优化”两项机制;强化“五减”(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措施优化流程再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营商环境指标单位,进一步压缩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申报材料、办理费用,实现审批提速、服务增效、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是着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新模式。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特别是需到多个窗口、需经多个环节办理的38个事项,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简化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机构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从企业和群众办事到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最多跑一次”转变为“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着力深化“模拟审批+承诺制”改革。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为项目主体单位出具注有“模拟”字样的审批文件,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对模拟审批报送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审批部门出具正式审批手续。

  四是着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工程。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将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等内容制作成特有的二维码,实现“一次性告知”服务从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向电子信息告知的转变。梳理出262个办理审批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及相关表单,制作成“二维码”,打开手机微信扫描需办理事项的二维码,就能轻松获取每个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全部信息,充分保证了合法规范,指导性强。

  三、突出制度引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

  通过进一步依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把法律和政策关,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2020年先后印发了《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临猗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执行,做到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同时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健全评估制度、完善备案审查等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分析研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全面做好民法典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就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1件,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2件。

  四、多措并举,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是注重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确保社会效果。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确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依法依规,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指导,促进“三项制度” 进一步落实。10月30日印发了《临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将其作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按照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精神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资料,切实做好工作落实。县司法局于11月中旬对综合行政执法6大领域及相关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序推进。

  二是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专题召开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下放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座谈会,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确定和形成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初稿)情况进行了讨论,依据法律法规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明确乡镇可以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印发《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20〕40号),通过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临司字〔2020〕32号),建立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厘清执法边界和责任关系,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完善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机构改革后,我县各乡镇都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增强改革后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我县总体行政执法水平,先后组织全县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从《推行“三项制度”》《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综合行政执法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

  六、强化制约监督,增强行政权力行使透明度

  一是加强人大监督。通过听取专项报告,促进重点工作依法开展。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助推公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打防结合,依法严惩犯罪;围绕深化改革,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各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疫情防控,听取审议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报告,督促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工作;通过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人民防空法》《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公正执法,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有效实施;通过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监督政府依法确定权力、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先后对县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提出2条修改建议,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政府行政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事前提前审核把关。在各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递交会议议程、需要上会讨论事项的相关资料。涉及重大资金的(单笔资金1万元以上),要求报送资金来源、使用依据等文件资料;涉及股站级干部调整的,首先查看是否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事中提出意见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人员针对上会讨论的重要事项,对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没有政策依据、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议题当场否决,做到严格把关。事后跟踪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会议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跟踪检查、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对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三重一大”的办理结果公平、公正。2020年1-10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相关会议180余次,监督检查相关资料70余件次。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一是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的方式有:增加、取消、下放、冻结、变更行政职权要素等。各相关部门需要动态调整的,应当在有关规定发布后20个工作日,向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县委编办审核确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发文,相应调整权责清单,并在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同步更新。相关部门未按时申请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可以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调整审定权责清单。因行政机关漏报、误报的需增加或调整权责清单的,由其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常务会议说明情况后,依照会议决议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程序进行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权责清单。以“两办”文件印发《关于明晰乡镇权责厘清县乡关系的通知》(临办发〔2020〕6号)并于2020年1月底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同时印发了《关于明晰乡镇权责厘清县乡关系进一步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工作的函》(临编办函字〔2020〕3号),对乡镇权责清单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待《临猗县县乡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出台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改废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结合实际,督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程序审核确认、公布。三是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每年12月20日前向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报送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经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司法局、财政局组成的会审小组评估后,需要调整行政权责事项的,按程序予以调整,以达到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

  七、坚持人民为中心,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一是积极谋划推进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以“三零”单位创建为契机,结合临猗实际,提出“1+X+1”创建工作机制,即以党建为引领,“X”系列制度完善践行为保障,三级矛调中心为支撑,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县委书记于鹏飞、县长靳国全高度重视三级中心建设工作,多次进行调研指导。县委政法委和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投资260余万元在县委大楼东侧建成了占地1080㎡、功能齐全的县级中心;整合各方资源,依托乡镇司法所建成了15个乡级中心;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建成了284个村级中心。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的建成运行,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阵地支撑,有力促进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1个县级中心、15个乡级中心、284个村(社区)中心全部建成运行。

  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就地化解基层矛盾。临猗县将制度机制建设作为运行的根本保障,制定完善了受理、分流、指派、督办等工作流程和各岗位职责。在县中心设立12个接待窗口,由各职能部门派驻,统一受理群众来访,遇到矛盾纠纷直接转到后台进行调解处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心理服务齐心协力,协同作战。在乡级中心,设立接待岗、调解岗,整合乡镇多方资源,集中化解矛盾。在村级中心,建立民调室、法律和心理服务室,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同时,我们制定了三级中心工作职责和衔接流程,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有序。通过机制运行保障,做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化解、全链条解决”,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开展“调解+”活动。结合“三零”单位创建,组织开展了“调解+”活动。通过调解+法庭、+工商联、+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县司法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组织开展“调解+”实施方案》(临司字〔2020〕9 号)的通知精神,经过多方沟通协商,在北景法庭召开诉调对接试点启动会,开启了乡镇人民调解与法庭的诉前对接机制,全年共受理诉调对接案件 154件,成功调解6件,司法确认32件,进入诉讼64件,正在调解24件。今年6月,在工商联成立了临猗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多元化商事解决机制;7月份,县市场管理监督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和县发展改革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也相继挂牌成立,推动我县多元化调解格局再上新台阶。

  八、多种形式,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按照《2020年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安排,参考《2020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收集汇总各部门意见,制定了《2020年度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临法治办〔2020〕7号)。同时,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各单位依据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上报各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普法责任,并将普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由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印发《临猗县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普法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本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已组织19家单位参加现场庭审旁听149人次,其余80多家单位通过“中国庭审网”参加了线上庭审旁听。

  三是组织各司法执法单位开展拍摄“法治微视频”,积极参与《法在身边》普法栏目制作。指导监督各单位履行普法责任制,组织各司法执法单位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在身边》栏目,结合典型案例向全县群众进行法治宣讲。今年共拍摄普法微视频10部,《法在身边》栏目11集,持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加法制宣传效果。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责任压实还不到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执法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加大力度;三是各项改革还需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仍然任重而道远;四是法律服务队伍力量薄弱,还需进一步充实专业人员队伍,切实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1年我们将通过狠抓以下几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一层楼。

  1.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职责明确、落实有力的工作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力度。根据省、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安排,以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申报为载体,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引导行业依法自律,推进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推动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加大“三零”单位创建力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级调解体系,加强公调、法调、访调、检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 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做好各审批事项无缝衔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效运转。目前我县“大胆放”与“有效管”之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现象,需要通过强化放管衔接,厘清事前审批职责、事中监管职责、事后处罚权责,确保“放”“管”齐头并进、协同发力。

  临猗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